2019年6月11日 星期二

全家都急著就醫 男跟同事借128萬未還無罪

2019/05/23
陳姓前台船員工因在外積欠龐大賭債無力償還,陸續以小孩罕見疾病需治療、父母親需洗腎等理由,向同事或包商借款總額128萬元未還,遭檢察官依詐欺罪提起公訴。但法官認為,同事明知陳男經濟狀況不佳,未查證陳男說詞就借錢,本該自負風險,最後也因查無證據,判陳男無罪,全案可再上訴。

事發後,陳男便遭台船資遣,於2016年11月離職。判決指出,2016年4月陳男以小孩生病、父母身體不適為由,向蔡姓同事陸續借款80萬元;2016年7月陳男以經濟狀況不佳為由,向蔡姓同事陸續借款8萬元;2016年8月陳男又以小孩罕見疾病須治療、當鋪追討欠款、週轉不靈為由,陸續向王姓台船包商借款20萬元、羅姓台船包商借款20萬元。陳男前後一共借款128萬元,還佯稱會以退休金奉還,但遭台船資遣後仍還不出錢,被4人告上法院。
陳男在法庭上否認自己曾經聲稱小孩及父母身體不適,強調自己借錢時曾開出數張本票,非詐欺取財。
法官認為,債務人幾乎都知道陳男好賭,在外積欠債務且財力狀況不佳,未經查證陳男缺錢說詞就逕行借款,也要自負風險,因此認定陳男行為與成立詐欺罪「施用詐術」要件無關。至於借款最多的蔡姓同事,也因為口頭借貸缺乏實質證據,難以判定陳男有詐欺取財意圖。綜合上述考量,高雄地院最後判陳男無罪,全案可再上訴。
(中時 )
資料來源引用:https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90523003939-260402?chdtv